问题答复

    陌陌: 高埗镇依然有养猪场和养猪个体户,例如在陵屋村、芦村、塘厦等,养猪过程都是污染环境的,请问何时能杜绝养猪场
    答: 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印发<东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实施方案(2016年修订)>的通知》(东环〔2016〕141号)规定,高埗镇属于畜禽禁养区,严禁从事畜禽养殖业。所有位于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以及规模以下畜禽养殖,都必须停止养殖活动并拆除相关设施。 根据职责分工,环保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负责养殖巡查和掌握养殖情况,各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是管理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的直接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 当前,我市个别镇街仍然存在一些隐蔽养殖及经清理后反弹养殖现象。针对市民反映高埗镇个别村存在生猪养殖情况,2017年3月9日,我局组织高埗镇农办、农技中心对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经查,高埗镇凌屋村原有养猪户已搬迁完毕,芦村有养殖生猪1户,存栏30头,塘厦村有养殖生猪1户,存栏2头。目前,我局已将调查情况及时向高埗镇政府及市环保部门通报,以便进一步落实清理整治工作。我局将跟进有关情况及时向提问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