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杨女士: 东城农村老屋,是以前危房倒塌了,现在已经重新建起来,60平方,现在为什么不能办理房屋集体使用证,现在是没有土地证的房屋,现在这样的房子是不能申请土地集体使用证
    答: 经与您联系,您所述房屋位于东城主山社区,于2010年重新建设使用。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村居民公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第五条:“全面禁建独院式私房。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独院式私房建设,各镇区应根据本镇区实际情况,妥善解决与私房建设相关的历史遗留问题。在镇区外围以从事农业为主的村组,确需安排独院式私房的,应报市政府审批。2004年10月1日起,除市政府同意的项目,国土部门不再审批新建独院式私房用地,建设部门不再新办独院私房报建,房管部门不再核发独院私房房产证。”的规定,我市目前已停止办理新建的单家独院私房用地审批业务。因您反映的地块之前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所以不能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