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黃威宪: 東城麗欣家園當初買的時候有告之5年後可以辦到房產證, 到今年時方科開發商突然告知沒有辦法辦到房產證,這讓我們業主感到錯愕,而且開發商也向我們業主收取半房產證的費用,我們的合同也有瑞軒事務所嚴律師的見證,但是, 我們幾百戶的業主都陷入到開發商與律師所設的騙局裡, 如果辦不到房產證那當初為何要告知可以辦到房產證?? 因為每個家庭都花盡積蓄買一套房子, 但最後可能都會打水漂,希望能得到政府官員的重視,幫忙我們小老百姓解決住的問題, 對東莞未來發展有相當大的助益
    答: 您反映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属房管局的职能范围,请持具体材料向房屋所在镇街不动产登记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