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李先生: 我想问一下一些野生保护动物放生的问题,我之前看见过一些相关的报到,有些地方有人随意放生野生动物,有一些还是外来品种,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有的甚至会伤害到人身安全或者破坏农作物,请问野生动物放生的这些问题林业部门有什么规定没有,特别是在我们东莞这里,如果放生野生动物的话的,有没有什么具体的的一些规定、具体的放生地点或地方?
    答: 放生野生动物就是将野生保护动物放到野外环境,如果是外来物种,的确会对当地环境造成伤害,比如对农作物造成破坏,对放生的问题根据林业部和省林业厅的规定,林业部门对野生动物放生有几个规定:对于国家1级保护野生动物,放生要有省一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出放生方案,国家林业局批准以后选择适宜地点放生;国家二级保护的有县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做出方案报省林业审批放生;对于省重点野生动物和国家三有的野生动物,由县一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当地有种群适合放生的地方来放生。没有当地种群的,或者来源不在本县市省内的,要向有种群的适合放生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沟通移交放归。市民放生一般都是祈福行为,根据有关野生动物管理方面的规定,不能为了个人祈福行善,非法购买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这个构成犯罪。今年7月国家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明确了放生的方面,第一个我们如果将境外野生动物擅自放野外环境,要被责令限期捕回,还有1万元罚款。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破坏了当地环境,我们会有一些环保组织会提起公益诉讼。东莞的经验做法是,执法过程遇到的野生动物,会征得林业部门同意以后,如果当地有种群的,首选放生到森林公园,本地没有的,就移交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他们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