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无奈: 请问贵局镇街分局的仲裁业务室工作人员这么少,有些才3~5人,包含了仲裁相关所有业务,有些还要在这基础上兼做其他仲裁之外的业务,实际办案仲裁员有些镇街少到才1~2人,还以聘员为主要办案仲裁员,知道这情况吗?聘员不是辅助性质的吗?怎么主要办案仲裁员不是以公务员或在编人员为主?公务员或在编人员更应担当大的责任,是吗?因为他们在编制内!而其它科室上班很空闲,为什么不进行相对的人员配置优化?每个分局应该最少有10名以上的考证的仲裁员吧?仲裁开庭有时下班后还有开,到晚上才开完,或者收案也延迟下班,这是经常发生,员工都追加班费,这个干的这行没话说,加班费就不要求了,更不要说什么补贴,但这样的情况合理吗?贵局对这样的情况有什么实际有效改善?
    答: 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编制是由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但我市的劳动人事争议数量非常庞大,仅靠编制内公务员和职工不能完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任务,故需要部分聘用制仲裁员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我市从今年起开始进行兼职仲裁员办案试点工作,在4个试点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已取得初步成效,对缓解聘用制仲裁员的工作压力能起到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