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HH: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近几年相关部门有针对劳动力市场用工薪酬变化的情况提出调整方案吗?这个文件中有提到的! 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五章 普通聘员的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 普通聘员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市财政局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薪酬变化的情况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答: 我市近几年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济情况,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在不断上调,我局通过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提供我市年度工资指导价位给企业作为调整薪酬参考依据等方式,引导企业依法制定与自身经营情况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但由于劳动工资的约定和薪酬的调整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结果及用人单位的自主经营管理行为,科针对劳动力市场用工薪酬变化的情况并未提出过相应的调整方案。2014年11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经费供给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聘员的薪酬待遇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局正会同相关单位调研规范聘员管理方面的内容和作薪酬待遇方面的测算,下一步将根据调研情况和测算结果,结合我市实际,调整聘员薪酬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