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黄小姐: 东莞在重疾方面有无相关救助政策 。
    答: 2015年2月,我市修订实施《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对我市低保、低保边缘等困难家庭因患有重大医疗疾病出现临时困难,或由于突发性意外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出现较大困难的,给予临时性救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参照我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由重大疾病保险资金支付待遇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部分,按50%给予救助,年度内个人累计救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因突发意外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的,给予2万至5万元的临时救助;其他情况的,根据家庭困难情况酌情给予不超过0.5万元的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