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群众路线: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 东莞南城鸿福西路的某小区的物业公司完全不作为,导致小区的卫生,安全及管理费飙升等矛盾突出,现在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在贵局办理登记手续,请问需要哪些资料?多久可以办下来?有哪些部门需要审批?请明示?
    答: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版)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民政部门不属于业主委员会的登记管理部门,有关业务请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