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老工人: 尊敬的梁冰局长,你好! 本人在1991年11月进入东城供电公司任职农村电工,到现在已有二十多年工龄。将在今年的10月份满60周岁将被公司辞退。 东城供电公司在2002年4月开始执行国家社保法规,为属下所有农村电工购买职保。因为养老保险要缴满15年,公司基于这个出发点,凡是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职工,公司不再为其买职保,本人无法改变公司的决定,只好在村委会购买农保。 由于被南方电网收编需要,要求全部在职的员工购买职保。所以在 2011年12月起,不得不为本人办理职工保险。而本人将在今年10月份就要离岗退休,购买职保月数还不够一年时间。 请问,本人能享受到职工的退休待遇吗?
    答: 我市已实施城乡一体社会养老保险,原农保与原职保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重复的年限不计算),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可享受基本养老金。农(居)民与职工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是一样的,仅与缴费工资水平高低、缴费年限长短等指标有关,与农(居)民、职工的身份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