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守法人: 东莞的医保是走在全国的前列,有二点建议: 1加大对医保政策的宣传,部分厂帮员工购买保险后卡不发给员工,员工有些拿到卡后,也不知道可以享受门诊和住院基本医疗报销,部分群众不懂也不理解小病到社区,大病到上级医院的分级诊疗制度,对一些体检、美容等项目不能报销很不理解,认为他买了社保什么都可以报,还以为医生不给他报,为难他,造成病人和医生产生矛盾,不要担心群众对社保相关知识了解越多,担心他们不想参保,这个是不能因为这样,而逃避告知权的。 2、社保的首诊在社区制度是不能动摇的,社区的服务能力要提升,群众才能更满意,现在很多常见多发病是可以在社区诊治的,不要什么都是听群众的,该听的合理诉求要听,不合理的就要反过来教育引导他们服从政策。 希望东莞的社保越办越好!
    答: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留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的建议! (1)关于第一点建议:对于宣传工作,我市并无因“担心群众对社保相关知识了解越多,担心他们不想参保”而“逃避告知权”,相反,我市对于社保知识的普及十分重视。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为职工进行参保缴费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单位不履行义务则需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参保是法定的义务,我市无需因群众了解越多越不想参保而“逃避告知权”。第二,纵观我省其他地区,我市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程度和待遇标准处于中上水平,缴费费率也低于我省许多地区,我市大部分的参保人都切身享受并感受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所带来的好处。第三,为普及社保知识,我市从多渠道着手大力推进我市参保人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认识,例如:建立了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并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操作指引以及新闻动态等各类社保信息,也建立了东莞社保官方微信平台,发布各种社保动态并建立志愿者团队回答参保人的社保咨询,还设立阳光热线、12333电话热线等途径为参保人答疑解惑。实际上,经过我市近年来多途径的大力宣传与引导,我市大部分的参保人已对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了基本了解,我局各部门也积极为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大众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普遍接受并基本享受到社区门诊待遇、住院及特定门诊待遇。但是,毕竟我局能力和资源有限,实在无法对每一个单位每一个职工都通知引导到位,我局会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引导企业对职工进行社保知识的宣传引导,从而更全面地保障我市参保人都能够了解医保知识、接受医保政策、享受医保待遇。 (2)关于建议二,自建立社区门诊统筹以来,我市在贯彻落实国家省的分级诊疗基础上始终坚持“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双向转诊制度”,在几年来社区门诊制度的发展进程中,我局依据制度运行的实际情况与卫生等有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整完善文件,目前我市大部分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具备了一定的基本医疗诊疗能力,特别是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从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多方面进行了布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水平有一个提升,可以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解决参保群众的多发病、常见病问题。实际上,参保人对社区门诊的接受程度已明显高于实施初期,更多的参保人愿意留在社区进行就诊。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社保事业的关注和建议,接下来我局将结合本局职能,按照国家省的精神和要求,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发展实际中不断完善相关的政策和配套措施,保障我市参保人更好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