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先生: 反映洪梅镇某家企业存在同工不同酬等问题。
-
答: 经了解,赵先生就职于洪梅某纺织染厂。12月20日,洪梅人力资源分局派出劳动监察员到该厂进行调查,发现该厂在劳动用工及工资分配方面存在如下问题:1、安排部分员工超时加班;2、加班费未按规定足额计付;3、劳动合同未按规定发放一份给员工;4、未完善工资支付台帐;5、未完善考勤记录。对此,人力资源分局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厂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而赵先生于今年9月调任工厂保安,比其他保安少200元/月,认为同工不同酬。经了解,该厂保安员的工资结构为:底薪1100元/月+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他,因此可能存在工资收入不同的情况。劳动监察员就此向赵先生详细进行解释,赵先生对此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