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刘小姐 : 非婚生育小孩子父亲无法联系,如何入户?(已接入)
    答: 经户政科联系当事人进行答复,事主的情况可以根据小孩生父的信息,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小孩抚养权的判决。经户政科联系刘小姐进行回访,并通知高埗分局治安大队户政窗口民警对其进行政策解释:事主的情况是因为小孩的生父现在结婚了,不愿意来,要求其家人做做小孩的生父的工作,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并且来高埗分局现场签名。确实不愿意来的可以根据小孩生父的信息,到其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小孩抚养权的判决。根据最新的出生入户政策,非婚生小孩出生入户需要的资料是: 1.申请随父(母)入户的书面报告; 2.小孩生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军官证); 3.出生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4.小孩由谁抚养法律文书(如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判决书等); 5.计划生育证明(协助卫生计生部门查验,由申请人自愿提供,不作为出生入户前置条件); 6.其它相关调查或证明材料。 如来信人还有疑问,可以在工作日拨打户政科电话:2305534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