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杨生: 市局领导: 您好!我想咨询新莞人入户的问题(入东城户口),本人申请资料各方面都已经完成审批,目前在公安局办理时发现我的房产上原来旧业主没有将户口迁出,要求我自己跟旧业主协商迁出。打电话给旧业主也答应迁出,但一个多月过去了,还没有迁出。 问题一:旧业主不能及时迁出,对我本身的积分入户是否存在超期情况? 问题二:旧业主的户口是从东城迁至松山湖,办理时间是多长? 问题三:旧业主如果一直都不办理迁出,相关政府部门是否会出面协调此事?还是需要我进行诉讼(这应该是到最后没办法时才走的法律途径) 谢谢市局领导解答。
    答: 旧业主户口是否迁出,并不影响新业主的迁入,根据事主的情况,可把本人的户口迁入到房产中,原业主的作为非亲属关系挂靠在现户口头上。 1、如果积分入户材料未受理的情况下,积分入户卡自发出当日起有效期为半年;东城分局受理积分入户材料后,不存在积分入户超期的情况。2、市内跨镇街迁移的,审批时限为25个工作日。3、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房屋产权所有人要求将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出面协调。 东城分局治安大队三中队已电话联系当事人,并做好解释工作。如还有疑问,可以拨打东城分局电话:2308218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