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朱小姐: 在淘宝上买的电吹风,用了两次就坏了,跟对方协调时,卖家就发了一份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的照片过来,说产品质量没问题,是我使用方法不对。请问,这种情况作为消费者该如何处理?到底是谁的责任?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就能证明产品完全没问题吗?
    答: 这种情况下,如果需要明确是谁的责任,建议申请产品质量鉴定。根据《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产品质量鉴定(以下简称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所以必须向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提出申请。产品质量鉴定具有如下特征:(一)只有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接受质量鉴定申请;质量鉴定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二)产品质量鉴定是对存在争议产品而言,没有争议的产品不在产品质量鉴定范围内;(三)产品质量鉴定的产品状况多是已经安装、使用过或已损坏的产品。因此,产品质量鉴定是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诊断"。(四)质量鉴定的技术工作由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技术专家承担,由专家组自主对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 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资料请上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查询,或拨打省质监局电话:020-38835777咨询。 如果经过鉴定,是属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您可以拨打12315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追究销售方的责任;如果该产品是东莞市辖区内生产企业生产的,您还可以向我局进行申诉,我局可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