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大富豪: 请问,万江区法律上规定出嫁女子女在配股介定日前出生,享有配股权。但社区不给配股,怎么办?
    答: 网友大富豪您好!根据《关于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意见》、《东莞市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股东资格界定若干规定》等文件,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股东资格的界定以村民的户籍、承包责任田(第二轮土地延包)、享受集体分配和履行村民义务等情况为基本依据进行,具体由镇街根据实际制定镇街方案及村(社区)制定章程予以细化明确。一般情况下,结婚后户口和居住地仍在原村的农村妇女及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所生的子女应属于享受配股分红人员。但由于传统意识及村规民约等制约,部分村组在出嫁女及其子女合法权益落实上做得不够到位。对此,市镇相关部门将继续关注并加强协调。经了解,万江街道也对相关村组一直在协调中,建议您与村组集体继续沟通,争取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