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黄家强: 东莞市塘厦镇事业服务中心燃气股长映辉,收取有牌煤气气站会费4000元一年,我们已经交了几年了,塘厦镇这燃气会费是合法吗?请问其它镇区有这样燃气会费吗?
    答: 燃气协会是社会团体,按照民政部、财政部的文件精神规定,会员单位有义务缴交会费。塘厦分会在2010年3月召开会员会议,由会员自行制定会费的收费标准,并一致同意和签名确定。期间,塘厦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并没有收取会费。其他镇区的分会都由所属镇区的会员自行制定会费的收费标准,并召开分会会员会议表决。(市燃气协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