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生命之痛: 几年前,政府发文天燃气初装费停止征收,已征收的在燃气费内考虑。我所买的楼盘刚好在发文这个当口交楼,并被迫交了初装费1550元(不交不通气)。多年过去了,请问如何实现在燃气费内考虑已交的初装费?这只是一个找借口继续收初装费、忽优消费者的的拖辞吗?
    答: "在停止征收管道燃气初装费以前,东莞新奥原来的收费依据是东莞市物价局2005年发布的东价函〔2005〕40号文《关于管道天然气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此文件规定:居民新装用户管道天然气工程安装费为2800元/户,工程安装费包括市政管网、庭院管网两个部分的建设费用;居民新装用户户内管网工程安装费为300元/户。 即居民新装用户的费用合计为3100元/户,收费细分项目包括市政管网、庭院管网、户内管网三个部份的建设费用。 东莞市物价局2007年颁布的东价[2007]23号文《关于规范我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规定:自2006年12月31日起不得向用户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增容费、开户费等名目的费用。 原用户已缴交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中包括市政管网建设费用的,可享受一定的气价优惠。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等名目费用后,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管网建设费用由用户负责。 您所交的1550元是庭院管网、户内管网两部份的建设费用,是文件规定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设费用,应该是由用户来承担的。已为你免除了1550元的市政管网建设费用。(新奥公司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