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热心市民: 1.到底你们对夜间开远灯行为整不整治,虽然之前你们说整治,但从未看见!!2.东华医院前的十字路口,待放行设计简直脑残,你这样设计想我们撞车啊?!
    答: 我支队历来重视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此前曾多次开展针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并且将在未来开展的各类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继续加大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以及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的,我市交警部门将会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 因我市存在大部分未设置中心隔离设施的道路均设置有中心双实线的实际情况,对机动车使用远光灯进行处罚在大多数情况下并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目前我交警部门一方面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对夜间在未设置中心隔离设施但设置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劝导,教育他们尽量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不要使用远光灯,以防对对向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的视线形成干扰从而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待上级部门对有关规定进行修订时,我支队也将根据目前存在的实际问题对有关规定提出修改建议。待放行区的设置是有依据的,而且在路口设置了多块提示牌引导车辆行驶。请市按相关的指示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