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sk: 各位官老爷,我们是万江葡萄庄园小区的业主,再次向你们投诉,恳请你们别再只用文字上的解释来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情况是这样的:东莞万江葡萄庄园一期 (麦德龙旁)住宅楼下的临街商铺公然违反国家规定,开了一家名为“葡吧”酒吧。该酒吧自去年7月开业以来,我们小区的居民就进入了噩梦。酒吧每天深夜至凌晨营业,深夜里酒吧的音响声、低音炮声、吵闹声、吆喝声以及唱歌声音不绝于耳,特别是Disco擂鼓般的重低音,晚上睡觉感觉床都在震动,根本无法入睡。个别老人为此已得了高血压,个别产妇甚至有产后抑郁症状,神经衰弱的人也一大把。一年多以来,我们业主也多次向给城管局、环保局、文化执法等部门投诉反映(可见“阳光问政”),但到现在都未能得到有效处理。万江文化执法大队曾过来查看了一下,竟然说酒吧不是娱乐场所,管不了。请问高高在上的局长大人:1、什么是娱乐场所?“酒吧”不是娱乐场所是什么东西?小食店?游乐场?每天晚上营业到凌晨两三点,算哪门子饮食店?而且现在哪个酒吧没设置一些演出台、舞池,偶尔搞些演出?这不是娱乐场所又是什么?2、你们肯定会说目前对酒吧性质还没有清晰界定,那么为何不能弄个清晰的界定出来?或者能否将酒吧纳入娱乐场所范围予以管理和规范(目前长沙等城市已经这么做了)。现在酒吧这么多,你们去调查一下,全市有多少群众在受这种酒吧噪音的祸害啊?要知道我们在百度上搜素“东莞酒吧噪音”,竟然找到了2150000个相关结果!你们还要熟视无睹么?这根本原因是源头把控不严,要是一开始就将其纳入娱乐场所范畴管理,那就不能在居民楼下、住宅小区内设置酒吧,也就没有后续的扰民事情了。还说践行群众路线,连群众的诉求都搞不清楚,搞的是哪门子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现在不是要求全面深化改革,难道你们就不能趁这个契机,好好管一下酒吧,出台一些相关的管理规定?老在一些老生常谈的事情上修修补补有什么意义?真正帮得了咱们群众才会受群众欢迎,不然也只是你们的自娱自乐、掩耳盗铃罢了。4、虽然多次投诉,也对你们这些人民公仆没什么信心,因为每当我们反映一件事情,你们肯定会有一堆的解释出来(备注:我们是希望你们解决问题,而不是听你们解释原因的),但还是再次恳请你们这些人民公仆帮帮我们,整治一下这个酒吧,还我们一个宁静的夜晚吧。
    答: 您好!1、关于您提出的该酒吧是否属于娱乐场所的问题?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主要包括歌舞厅、卡拉OK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和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行娱乐的各类游艺娱乐场所。您所提及的酒吧应当不属于娱乐场所。2、9月21日、22日晚,文化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明查暗访,现场未发现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行为及相关的配套设施。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录像拍摄等取证工作,并将情况反馈给当地公安、城市综合执法、新城社区等职能部门,希望各职能部门按照执法职责督促该店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3、关于您所提及的噪音扰民问题,我局会指导镇街文化执法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去处理,争取尽快解决。4、下来,文化执法部门将加强对投诉单位的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立即进行查处。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