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绿叶: 东莞是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市,双拥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特别是随军家属安置工作是一大亮点,得到国家、省相关部门的高度肯定,但东莞安置完2011年5月前随军家属后便没有进再行安置,2013年10月经习主席批准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下发《军人家属安置办法》,请问民政局领导:东莞随军家属是否按该办法进行安置?什么时候进行安置?如何安置?
    答: 您好! 2013年10月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2014年6月20日,省人民政府、省军区批转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广东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2014年7月24,我市召开市委常委议军会议,提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严把安置条件审核关,按照全面落实和分步实施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妥善安置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市双拥办在今年5月份开始统计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申请名单,9月初将名单送至市人力资源局。目前该局正在发函调审随军家属人事档案。初步计划10月份完成档案调审工作,11月份会同有关部门按《东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拟定2014年东莞市驻军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力争12月份下达安置计划和任务,并在一个月内落实工作安排。具体安置进度还需根据审档情况和市政府批示精神确定。下一步,我市将由东莞军分区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完善驻军随军家属安置办法。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22832550、市双拥办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