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临时工: 领导,你好!我是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的一名临聘人员,我们单位在编职工一直都可以享受年假待遇的,而临聘人员不管工龄多长都没有享受到年假的待遇,而且也没有享受工龄工资之类的任何补贴,每月享受的假期也比在编职工少一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差呢?还望领导在百忙之中能抽出时间,关注一下我们临聘人员的工作情况与待遇情况,感谢!
    答: 您好!市社会福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民政局的直属单位。在新聘用人员入职前,中心会告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及相关规定,在本人知晓并接受工作条件及工资待遇的基础上,建立聘用关系。由于中心服务对象主要是年幼的孤残儿童,需要相对固定的人员给予照顾,以便建立依恋情感,因此会出现聘用人员一周上六天班、超时工作的现象。中心根据每周一天的超时工作时间,在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之外专门设立了超时工资,补给超时工作的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通过申请,可随时请假、休假。对未休年假和一年内请假不超过20天的工作人员,中心会补发年假的工资和全勤奖。对工龄达5年的聘用人员,中心还会按照工龄给予相应奖励。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