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自由人: 军队服役满十二年的转业士官,东莞市政府对士官转业安置政策有何细则规定?符合安置的转业士官,在东莞安置的岗位有事业编制吗?他们安置后,年薪待遇规定吗?民政局对在军队未服役满十二年的士官有何安置待遇?
    答: 您好!根据我市安置政策,服现役满12年的转业士官,可自行联系市镇(街道)属企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省属驻莞企业)、社会团体接收安置,也可以选择由政府指令性安置。政府指令性安置主要采取属地安置的方法,安排在市镇(街道)属企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省属驻莞企业)工作。经本人申请,退役士官还可以选择到有指标空缺的事业单位普通聘员岗位就业。安置在市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官,列入所在单位在编工勤人员管理,落实同等条件在编工勤人员同等待遇;安置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含中央、省属驻莞企业)的退役士官,列入所在单位正式合同制职工管理,落实同等条件在编合同制职工同等待遇;安置在市镇(街道)属企业工作的退役士官,列入所在单位正式合同制职工管理,落实本单位同等条件合同制职工同等待遇;退役士官选择到有指标空缺的事业单位普通聘员岗位就业的,按东莞市普通聘员薪酬和经费供给标准落实待遇。服现役未满12年的退役士兵,我市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按照省政府每年相关通知精神,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扶持自主就业。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22832537、民政局安置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