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alex: 由于学校关闭食堂,开办学生接送站是服务众多家长学生的积极行为。但是办理相关手续却无从入手。 根据了解,开办一个学生接送站,拿到营业执照之后还需要得到城建 卫生 消防的证书后到镇社会事务办备案才能正式营业。 但是镇社会事务办对《城建 卫生 消防》具体办理的要求和需要的材料却不熟悉,回复是让我们自行咨询相关单位。 请问: 《城建》 一般都是租用学校附近的民宅场所,具体需要什么城建材料?具体到哪个部门?是需要房产证还是土地所有证?若是无房产证的则需要什么材料?是到村委会城建还是到哪个部门单位?需要办理什么材料才能符合接送站要求。 (到镇城建局咨询一问三不知。到村委会的城建局咨询又让我去镇城建局咨询。踢皮球的工作模式,浪费时间而且不清楚到底需要什么材料,也没有具体的相关书面文字说明要求什么材料什么证明的) 《消防》 到消防大队咨询,回复说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不需要消防证。到底去哪里办理消防证? 《卫生》 到食药监咨询,回复说没有特别针对接送站的规定要求,所以就参照学校食堂规定要求。要求设立预进间和配餐间,而且还要求厨房面积要20平米以上。一般情况下预进间和厨房面积的规格应该是根据申请进餐人数而决定。试问学校附近的一般场所怎么会有20平米的厨房和预进间。饭店餐厅有大小之分,接送站也应该有规模大小之分,所以食药监应该根据接送站面积容纳能力而设定对学生接送站的要求规定。而不是模糊的一刀切的规定让学生接送站因为厨房面积和有无预进间这个问题而卡死在这个环节之上。 否则岂不是间接逼迫家长去一些无牌无证的接送站吗? 为了能顺利申请开办接送站,请具体回答以上的问题,谢谢!
    答: 您好!对学生接送站的管理,目前各级都没有专门法律法规。2009年4月,我市出台了《东莞市学生接送站管理办法》,对学生接送站设立的审批、登记及日常监管进行了规范。2012年10月,我市推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学生接送站取消了前置审批,实行后续市场监管,为此制定了《东莞市学生接送站后续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根据监管办法,开设学生接送站,申办者可直接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民办非企业的登记手续,在取得镇(街)消防部门对场所的消防审核、住建部门对房屋安全的审核、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提供用餐场所卫生条件的审核许可后,即可营业。监管办法还明确各职能部门按各自工作流程开展审批、监管工作,具体的流程、工作时限、监管办法等工作细则由各职能部门制定并发布。您提出的问题中所涉及的工作,主要属消防、食品药品监督、建设等部门职能,我局已将转到相关部门办理。您也可以直接致电23119088、市消防局,22102079、市食品药品监督局,22207318、市住建局。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