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清泉: 列入重大项目后,是不是可以先开工后补办手续?
    答: 重大项目在审批服务上,享受比其它项目更优质、更便利的绿色通道,在某些手续未完善的情况下,可以由审批部门出具路条,办理下一环节的手续,在前期工作方面,节约大量时间。但这并不是说,重大项目可以在任何手续都未办理的情况下,先开工建设,一边建设一边补办手续。有关说明如下: 一是重大项目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按照基建项目审批要求和流程,完成立项、规划审批、用地审批、环评、节能评估、施工许可等环节后,才能领取施工许可证,才能合法开工。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就开工的项目,一律是违法建设,将勒令停工并受到有关部门查处。 二是对于在办理前期审批时,部分非关键性、强制性的条件尚未完全具备的前提下,审批部门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开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意见(即路条或绿色通道),允许重大项目办理下一环节的审批手续,通过路条,部分实现“并联审批”,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为早日动工、早日投产提供必要条件。 三是对于部分牵涉到质量、安全、用地的环节,原则上不能以“路条”代替正式审批许可。 四是有关办法规定,项目开工建设半年内,必须将所有审批手续补办完毕,否则将被勒令停工并受到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