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中介服务: 我想咨询一下,以科技中介服务公司、商标代理公司的名义申请专利是否可以享受东莞的专利资助政策,对此类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相关的企业申报专利资助 政策上在没有限制?
    答: 根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规定,对于单位申请人,东莞市专利申请资助对象为以本市地址申请专利的本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科技中介服务公司、商标代理公司或其服务企业的创新成果,若申请专利并符合《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相关规定,是可以享受东莞市的专利资助政策的。按照《广东省专利条例》规定,从事专利代理等服务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取得执业资质或者资格。科技中介服务公司、商标代理公司若没有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许可的专利代理资质,是不能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