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桔片爽: 第一个问题,关于海关查厂,合同不能按期核销。海关查一次厂,顺利结案的时间差不多都要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有很多手册到期需核销。可能海关却以涉案为由不办理核销,只能办理延期。公司还在东莞经营,且还多本合同在执行,为何不可以让到期合同先核销? 第二,有关科室的人员的,对报关员的态度真是差到极点,每次都有不同的借口还教训我们?以后下午过来办事,上午不要来;你们何时可以结案,要问清楚。我们都想早点结案,关键是黄埔海关不给我们结呀?延期4次了,还不结案,我们不能老是给你们延期呀? 你到外面去等。 人民公仆对我们纳税人还是那种教训口吻?恶狠狠地说话,外面电子显示屏上面的走群众路线完全是虚假的宣传,有意思吗?
    答: 第一、关于涉案手册核销问题,案件结论有可能涉及手册料件结余数、成品结余数或备案单耗等要素的变更,因此需等案件结束后按照海关核定的结论跟据实际情况进行核销。加贸部门根据办案部门要求对涉案手册进行布控,在经办案部门同意,不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下,我们一般会对涉案手册进行电子数据的核销,以减小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但如果办案部门明确不予核销,我们会为涉案手册办理延期。第二、关于您所反映的经办关员态度不好的问题,我们东莞海关近年来一直致力于行风政风建设,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希望您能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22992311,我们会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我们会作出相应处理。谢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