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陈氏: 莞城公共的士公司现在划归南城车站管理,每车每月租金5500元(政府规定5280)剩下220元公司说是税收,这样合理吗?签定租赁合同应该每人一份,公司也不肯给,盼回复!
    答: 市物价部门规定,我市二类车月承包费是5280元/ 辆,实行劳动用工在此基础上增加月承包费3309元/辆,包含工资、企业承担的社保费、企业管理费用和企业税费。由于公共的士司机均是本地户籍人员,当地村、社区已为本地人员购买其他社保,莞城公共的士有限公司只为司机购买工伤保险,陈先生反映的220元是公司为其购买的工伤保险和企业管理费、企业税费的费用。收取的费用,莞城公的公司每月有工资条发放给司机说明。 另外,我局已要求莞城公共的士有限公司向司机发放承包合同,司机可到公司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