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忍无可忍: 在小区跳广场舞的人们,以锻炼身体为名制造噪音污染,从没有考虑过其它的一些儿童、老人、病人、应考的学生、第二天要工作的年轻人要长期受他们人为制造的噪音污染的危害。城管能不能担当起取证、起诉这些制造噪音污染的责任,只要成功起诉并让带头并让一两个以广场舞之名制造噪音污染的人受到法律制裁,东莞其它制造噪音污染的广场舞人群就会有所收敛。
    答: 信访窗口:转来受理编号:H 2014 028的阳光热线反映广场舞噪音扰民现象收悉。 广场舞作为“全民健身”的普遍形式,引来众多市民的追捧,伴随着广场舞越来越热,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也越来越让附近的居民头痛。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的解决,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下手: 一、广大舞迷蹦跶得起劲,这是全民健身运动普及的好现象,值得高兴。但如果制造的噪音过大,舞迷们就要换位思考,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和公民意识,反过来为他人着想,既科学安排跳广场舞的时间,又调低伴奏乐的声音,以不扰民为适。 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26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和疗养区以及在群众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如违反的,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32条第10项,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东莞市,这属于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职能范围,但这种行为具有偶发性、人群非固定等特点,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难以测定边界噪声的问题,一般以劝说教育为主,协调双方的权利和利益,达成一个合理的安排。而广场管理部门,则应该在广场上设置温馨提示,提醒广场舞的音量放小一些。三、统筹协调,加大力度,逐渐健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让跳广场舞的人群有条件转移到专门运动的公共场所,尽可能避开居民小区,而政府也可以考虑在以后的基建中增加跳广场舞的场所。我们在石龙金沙湾处理的时候,叫来各方,大家协商出一个解决办法,周一到周五几点到几点,平时几点到几点,让大家都满意。我们正在将这个做法慢慢扩展开去。总之,跳舞健身不应该让伴舞音乐变成噪音,影响其他人正常的生活。只要舞友多些自律,居民多一份理解和宽容,各职能部门切实加强引导和监管,那么广场舞也许就能像刚刚兴起时那样,成为城市中的一道“风景”。而我局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的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