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dgyhl0769: 2002年6月,本人购买了开发商东莞市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总公司的一套房(名叫嘉禾花园,坐落于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蚝江村嘉禾街)由于开发商迟迟不办理确权,150多户业主至今办不了房产证。被逼无奈,业主们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法庭判决协助办理业主房产证事宜,开发商不当一回事并声称所有办理确权资料已经遗失。希望房管局与开发商再沟通,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确权。请问房管局现时有什么办法解决历史遗留未确权的住房问题?
    答: 你所说的嘉禾花园确权问题,南城房管所已与中心区开发建设总公司沟通,告知其原件遗失的情况下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外其它的相关证件可到出证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可代替原件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需遗失补发。待相关办理初始登记(即确权)的资料补办完成后,开发商可到南城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