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业主: 局长您好! 东莞市大朗镇海杨城小区前期物业海杨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10月7号已到期,到期后该物业拒绝跟海杨城业主委员会继签合同。业主委会员通过业主大会选举出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前期物业却拒绝退出。还是不是威胁业主,如果不交管理费就停水停电。可大朗房管所张所长也明确包庇前期物业。元芳,你怎么看?
    答: 1、按照我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要求,对物业管理的行政处罚全部下放中心镇,我局多次对大朗政府给出业务指导意见,大朗镇政府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处理此事。该事情已经走司法途径。(业主已经上诉到法院要求撤销业主大会的决议) 2、对于业主提到房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