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邓生: 换了新执照,经营范围变更,很长时间未去国税变更登记证,是否罚款?
    答: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应该自变更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国税分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果您变更营业执照已超过三十日,但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改正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5号)规定,主管国税分局将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