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黄小姐: 个体户每月销售都达不到起征点,是否不可以领千位发票
    答: 你好!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对申请领购发票的纳税人确认其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这一规定有利于税务机关加强发票管理,减少发票违法行为和发票非正常流失。针对发票票种核定受税务人员主观影响较大、审批尺度不一致容易引发执法和廉政风险的问题,目前,我市国税系统推行“以税控票”的做法,即立足现有的业务系统,制定统一的票种核定量化规则,通过“人机结合”加强对纳税人可领用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的审核监控,例如: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以税控票”系统提取该纳税人最近前6个月已申报的平均销售额,按一定的比例标准进行换算,努力使发票核定供应量与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实际需求更为接近。因此,对于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月销售额达不到增值税起征点2万元的纳税人,如果其申报的销售额达到一万元,“以税控票”系统是可以核定其领用5份千位发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