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胡先生: 我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我们公司中方和外方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均由公司承担,请问该个人所得税可以当工资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 "如果雇主将其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计入工资薪金(即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将税后工资转换为税前工资申报),则该部分工资薪金可在税前扣除。如果不计入工资薪金而在管理费用中直接为其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则不能在税前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