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巧: 朱局长您好!我是松山湖保利红珊瑚19栋的业主,买房后到现在快收楼发现最严重的问题是层高与合同所写不符。层高 商品合同中标注层高为3米,但根据业主实地测量,在地板未铺平,墙面未批灰,测量得到客厅、卧室的层高均为2.75米左右, 客厅铺砖后为2.68-2.7米,加上楼板高度,也就2.85米,事实与合同约定有较大偏差! 业主也实地测量了13栋样板房客厅、卧室的层高,装修好的客厅从磁砖到天花板的高度有2.77米,与业主实际购买到的房差了近10公分!!!导致业主在看样板房时不容易感受到层高压抑的问题,所以大部分人并未留意层高问题而与保利签售了买卖合同,不管保利地产设计样板房层高的有何原因,但给业主造成了层高够的假象!开发商在后面购买的业主合同中写的层高为2.9米,说明开发商承认层高不够,我们希望保利能正视自己的错误,按规定给予相应赔偿,而不是一句“失误”了事! 朱局长,如果您在没有被告之的情况下,买了这样的房子,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能回答,感激不尽!
    答: 经核查19栋的建筑施工图纸中设计层高为2.9米,现据投诉人反映,其与开发企业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层高为3米,而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层高不相符。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该合同纠纷问题,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