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伍子: 你好,局长大人,请问买房是不是一定要买开发商的宣传广告?我在南城幸福公馆买了个小套房,但售楼的人一定要我一万五千元买个叫“房撑柜VIP”又叫什么“电商VIP”,否则不享有买房折扣,算一下,花1.5万买这VIP能有9.2折,比不折9.2折还是划算一点,但我真不知这种强行让我消费1.5万元,而购房是不达边界的,请问这种行为是不强制消费的行为,交了定金后,越想越有点不舍服,不要这房也不行了,交的钱是没有办法退回,能否邦忙制止这幸福公馆(又叫中央公园,东莞大道168号)这种强消费的行为,能否为我们退回这1.5万元的所谓电商服务费.
    答: " 经调查,开发商推出“电商VIP活动”属于该公司推出的“团购优惠”活动,是针对南方都市报、搜狐及房掌柜的电商团购行为。购房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参加该项团购优惠活动,若不参加也可自行到售楼处洽商购房,因此开发商认为其不存在“强行消费”的问题。建议提交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