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刘小姐: 本周我到东城的星城居委会申请入户,居委的妇女主任就明确告诉我,一定要上环才能入户,我夫妻都是在事业单位上班,各项条件都满足了,就因为这个上环限制了我们的入户。为什么居委会可以这样规定呢?请领导解答,提供一条方法。谢谢。解释说,首选上环,那就是说可以不选这个啊,为什么又不允许了呢?你们在直播中对首选的解释,是属于有偏颇的解释,变成了一定要选择上环。你们可以看看重播,你们的解释就是片面的、完全忽视了市民的追问。而且上环有没有考虑过伤害了妇女的身体呢?好好的一个人,为什么要放一个金属环在体内呢?这是我们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啊,为什么市的计生部门可以忽略呢?为什么省的计生部门可以忽略呢?不要老是拿省的那个不知哪一年的,固化的,不人性的规定来糊弄我们市民,谢谢。能给我们这群不想伤害自己身体的人一条路吗?
    答: 您好!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如果身体不适宜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可以改用其他的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