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VI: 请问结扎了有补贴吗?
    答: 您好!根据《东莞市计划生育节育奖管理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08号)文件精神,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由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向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可享受每人每月80元的补助,从落实结扎措施当月起计算,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止。领取人在领取期死亡的,发放至死亡当月。 《东莞市计划生育节育奖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第二条 2008年1月1日后生育子女,夫妻一方或双方落实结扎措施(含子宫、输卵管切除术,下同)的东莞市户籍居民,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节育奖: (一)独生子女父母。指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二)农村纯生二女夫妻。指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只生育两个女孩(包括曾生育二个女孩其中一个死亡,符合政策规定再生育一个女孩)的; (三)夫妻双方均属农村居民,经市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女孩后,再生育一个女孩的。 符合上述规定的,夫妻双方都为东莞市户籍居民的,双方均可享受节育奖;一方为东莞市户籍居民的,另一方为非东莞市户籍居民的,非东莞市户籍居民的一方从户籍迁入本市次月开始可申请并享受节育奖。 第三条 奖励对象不包括下列人员: (一)超计划生育的; (二)落实结扎的一方结扎时超过49周岁的; (三)落实结扎措施时夫妻双方均为非东莞市户籍居民的; (四)生育子女后,一方或双方将户籍迁移登记转为农村居民的纯生二女结扎夫妻; (五)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未经审批生育等违反计生政策,且未处理完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