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谭小姐: 女方初婚,独生子女,未生育过,男方再婚,育有一孩子判给前妻。现申请准生证,计生的人说要女方三个月去做一次妇检,还要拿什么计划生育本子,请问有这样规定吗?这不是多余吗,
    答: 您好!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参加孕情检查,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第四十二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计划生育合同应当明确生育、避孕节育、孕情检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历保障方面内容。 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与育龄夫妻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