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单独过渡期抢生家庭: 金局长,您好,我是单独家庭,第二个宝宝于14年1月出生,于国策后省策前出生,即所谓的过渡期抢生。据我所知,今年6月6日,省已通知各个市:“对于这些情况,原则上不作实质性处罚”。广州、深圳、江门等地区接到通知后都陆续为这些家庭补办手续,并有相当一部分家庭成功入户,而东莞却一点消息都没有,从一知道消息开始,我们就不停的打电话去市计生、区计生咨询,市局说已经下发文件到街道计生了,街道计生却说没有收到,就让我们等消息。东莞在各方面都是走在前沿的,为何在这方面这迟迟不肯去落实。谢谢。
    答: 您好!关于过渡期违法生育问题的处理,请您咨询您所在镇街的计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