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小K: 局长:您好!针对目前东莞的计划生育,基本上是一孩上环,二孩结扎方能入户的做法,是否与法律背道而驰?原本生育权是每个人的人权所属,为什么我们东莞就这么容易去剥夺?这是为了方便你们计生的工作所需要的,并非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吧?而且,婚姻状况不是大家所能控制的,计生剥夺了别人的生育权利,到人家若出现婚姻问题的时候,你们是否有相关的赔偿条例可供保障???现在广东很多的地方,如广州、深圳人口这么多的城市都不会用上环、结扎这些方法去规限入户,为什么东莞仍然执迷这做法,从而导致那么多孩子、家庭遭到不公平的对待???
    答: 您好!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如果身体不适宜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可以改用其他的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