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风在吼!: 金局长,我是符合政策单独可以生二胎的,可是现在在查询东莞市的相关计生政策的时候却发现,在东莞生二胎给小孩上户口却要夫妻双方一方出具结扎证明!这是非常不人道的做法。而且查询了国家的相关计生政策,发现“生二胎,首选结扎”,既然是首选,那么还有其它选择,我们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措施。而东莞却是强制执行!请问是不是东莞的政策是不是凌驾于国家的计生政策之上?!另外,国家既然放开了二胎生育政策,为什么东莞却还是实行几十年前的土政策?为什么就不能改进一下工作方法和措施呢?最后,希望能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改进一下现行的一些不合理的政策!
    答: 您好!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如果身体不适宜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可以改用其他的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