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无奈: 我生一胎,老公再婚,他生二胎,胜和居委会为要我结扎,停我福利分配,怎么他们不叫我老公去?弄得我想入户上学都不可以?这样根本违反国策定义!!
    答: 您好!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如果身体不适宜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可以改用其他的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