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alice3166: 金局长你好,我想问一下。目前我们妇女每个季度都要妇检,不去的话要罚钱扣福利。只要我们都准时参加妇检,证明自己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为什么还要上环,上环的目的是为了避免怀孕超生,那么妇检的目的难道不是这样么?我知道你们计生工作就是要考核上环率结扎率,但是现在的社会已经不适合用了,计生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创新改革,重点把工作放在优生优育、独生子女、失独家庭、非婚生子女的层面上,而不是用户口去逼迫人家上环。希望金局长能真正走群众路线,破除新生儿落户和上环结扎挂钩的陋政,不要再逃避这个问题。
    答: 您好!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如果身体不适宜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可以改用其他的避孕措施。 第二十五条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参加孕情检查,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