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ylzgigi: 金局长,你好,我符合单独二胎政策,与2014年4月16日带齐资料到社区申请单独二胎准生证,6月5日社区才通知我可以带齐相关资料到万江计生办领取单独二胎准生证。6月6日来到万江计生办办理相关手续时,工作人员要求我必须签署《计划生育合同书》才能发放单独二胎准生证,该合同书第二条(二)明确讲到:“生育后应当在90天内一方落实结扎措施。”第五条(二)明确讲到:“违反以上的,处违约金500元。” 请问为何国家和广东省一再重申,符合单独二胎政策办理二胎准生证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刁难群众,不得以任何的形式强制签订结扎承诺书。那么万江计生办的做法是否按国家政策给群众审批相关手续?5月份东莞市已出台符合条件且资料齐全的市民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单独二胎准生证,那么我申请办理时间之长是否有拖延办理嫌疑?签署《计划生育合同书》是否属于变相强制签订《结扎承诺书》?
    答: 您好!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计划生育合同应当明确生育、避孕节育、孕情检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历保障方面内容。 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与育龄夫妻依法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双方只需携带上述证件到规定的审批机构领取并填写《“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若“单独”夫妇为省内同一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若为省内不同地级以上市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若为跨省户籍的,审批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具体办理请咨询万江计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