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21well: 您好!上次帮朋友咨询,如果其父母与养子双方解除收养关系,我朋友可否恢复为独生子女?贵局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卫〔2014〕20号),只解悉了独生子女的定义。我们非常清楚独生子女的定义,但对于解除收养后是否是恢复为独生子女,请给予明确解析,不要再用这些定义及条文忽悠群众。
    答: 您好!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做好全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粤卫〔2014〕20号),我省关于独生子女的界定表述为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如果您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中“独生子女”的定义,请您向您户籍所在镇街计生部门咨询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