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绿草地77: 樟木头镇计生办要求生育一孩的要上环,交了查孕未怀孕但没上环的,采用通报其单位的做法。根据国家计生法,没有硬性要求一定要上环的,樟木头镇计生这种做法是违规的,请金局长能够禁止这种做法。
    答: 您好!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如果身体不适宜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可以改用其他的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