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焦急的爸爸: 请金局长答复:一直以来,我们都在期盼着准入条件的降低设法入户东莞,以便让孩子有一个公平受教育的机会和平等的成长环境,今年4月份东莞政府推出了入户新政,降低了些门槛,我们终于看到了希望,按入户政策中“十类人才直接入户东莞”中第6条,即初级职称加三年社保,我妻子属中学二级教师职称符合此条款, 于是我们于4月中就着手张罗,频繁咨询各相关部门,积极准备各种证件资料,为此跑了多趟老家及原毕业院校,折腾了月余终于把文凭验证、职称确认办妥。为了能让第二个小孩赶上今年秋季(要求8月15日前办妥户口)入读公校,我们疲于奔命、不辞劳苦。期间我们最关心的也是多数新莞人操碎心的《计生证明》,视为头等大事,为此我从新政出来后4月中起就跑了南城计生站5、6趟,就证明格式、内容要求、附件等等细节进行咨询,为了慎重,其中还特别多次询问了属于第二胎计划外生育的,距今已超5年期限,相关处罚已办妥,妻子已上环,问会不会再强求结扎,柜台工作人员当时没表示有此项要求,于是我们就放心跑老家抓紧办完该手续,终于于6月16日办妥了计生证明,6月18日上午送到南城计生站,当时一位男性柜台工作人员看完手续后,态度极不客气地提出说还要附结扎证,一定要一方做结扎手续,除非夫妻双方都能出具身体不适宜手术之证明,我甚感意外及不解,当即将之前过来咨询内容情况之其对证,但其不由分辩说去年可以不用结扎但今年要,没有这个就不给你出证明。这简直是儿戏!为了本次入户,我们满怀希望多番劳累,结果一句话全给否决了,我们情何以堪!心都在滴血啊!我们从去年开始留意到了,国家相关部门已规定,不能把强制结扎与入户、入学挂钩,最近一段时间国家卫计委又针对一些地方强行挂钩提出批评整改。坚信东莞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望局长深入了解,给予解决!
    答: 您好!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如果身体不适宜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可以改用其他的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