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两个孩子的妈妈: 我是一双胞胎孩子的妈妈,可是在帮两小孩落户的时候,要求什么街道意见,居委会意见,社区意见,各个都要求结扎省才能上户口.我又没违反计划生育,为什么生了一胎就要我结扎?省计生委不是有政策了吗,强制要求结扎才能落户是违法的,不明白为什么东莞还这样子做.请局长给个说法
    答: 您好!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如果身体不适宜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可以改用其他的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