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小吉: 人财物不到位、执法人员缺少执法证、全区量大人少、难以维持日常巡查。
    答: 您好,感谢您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注。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部署,我市在28个镇(街、园区)新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其人、财、物下放给镇(街、园区)管理;我局负责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建设,我局于年初制定下发了《各镇(街道、松山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组建工作指导意见》(东食药监人函〔2014〕13号),对镇街、园区分局的机构组建、人员配备、执法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加强工作指导。当前,各镇街、园区分局组建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二、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行政执法证》由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属于所在行政执法机构的在编在职人员;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4.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业务,经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合格。 我局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对于符合申领条件的,均及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