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农村居民: 现在农村办酒席经常办几十席,市食药监督局如何监管?
    答: 您好,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农村集体聚餐是我市农村传统风俗之一,而且开设的围数和宴请的人数比较多。为了保障村民的饮食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非常必要。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局坚持从群众利益出发,结合东莞实际情况,开拓创新监管模式,确保村民在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中的饮食安全。为此,我局选择水乡片区5个镇(道滘、麻涌、洪梅、中堂、望牛墩)作为试点,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工作,并制定了《东莞市水乡片区试点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试点工作的目标、内容和程序。 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对100人以上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登记备案管理。由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如实填写《农村自办宴席集体聚餐登记备案表》,提前3天向本村委会的食品药品协管员报告,由协管员与聚餐活动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报告本镇食品药品监督站备案。镇食品药品监督收到申报备案后,将根据情况安排人员进行检查指导,重点对自办宴席的加工场地、卫生条件、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等进行检查,防止采购和使用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和亚硝酸盐等,指导村厨做好食物留样工作。